2007年7月29日 星期日

暑期南投縣教師會幹部專業成長營

960729
議事效率講座
議事規則經演練過後會更清楚.
基本議事程序:動議.討論.表決
動議即問題
討論時的原則:a發言時先表明贊成反對立場b針對每一個問題,每個人有兩次發言機會,但提案人不在此限c一時不議二事.

主席有投票權的狀況:a贊成反對同票時(主席須聲明贊成或反對提案)b相差一票時c有停止討論項時(需經2/3通過方成立)

修正提案須在提案討論時進行,同樣需要有提案.討論.表決之過程.

表決方式沒有鼓掌通過這種方式.

表決以先提名者依序表決至其通過為止.(小學生班會選舉時一直以錯誤方式表決)

提案單應含案由.辦法.說明.提案人.附署人

若主席無民主素養常議而不決或渺視議事規則,可以流會方式來抗議,再招開臨時會因應.

若學校無訂定議事規則,可以在校務會議提案以內政部頒布之會議規範為規範.

議事效率推廣中心網站http://www.cpepc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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